2014年8月5日 星期二

原配和小三夫抓姦


台北市兩對夫妻,為了抓姦,到底如電視劇情般「超漸進」,風波興起成交叉式通姦,兩對怨偶既換夫也換妻,有關混亂!
抓夫外遇 改變成交叉通姦
判決書指出,李男有小三,李妻想抓他姦,遂找小三的老公林男合作,沒想到還沒抓到姦,李妻、林男自己也搞出姦情,抓姦人竟成了通姦人,還諜對諜打起抓姦大戰,4人交叉提告求償,台北地院昨判跟進通姦的李妻、林男,應該連帶賠償李男15萬元,可上訴。
此案共衍生4場民事官司,第1、2場是兩個人妻的互告,去年7月北院判各賠10萬元給對方,相當戰成平手;昨天的判決是第3場,李妻和林男抓姦的這一方反倒先輸了;但林男不示弱,也告了林妻、李男,此案尚在北院審理中,是第4場,勝負難料。
4人告成一團 互有輸贏
判決顯示,李男、林男都是電腦工程師,兩人曾是科技公司同事,李妻現為北部某科技大學職員,林妻則在跨國佳音業工作。
林氏夫妻愛情長跑12年才結婚,育有2子,結婚10年後發生這場婚變。林妻指控,99年起,丈夫林男頓時搞神秘,常接到神秘電話就躲著她講,100年林男突然要離婚,林妻想起林男2年前說過,李妻常向他抱怨婚姻不美滿,她遂懷疑李妻儘管小三。
林妻遂聯絡李男連手抓姦,兩人合作追查各自的配偶行蹤,並得到他們在車上的鹹濕面談,面談中,林男曾自我反省這樣和各自配偶有何進化,李妻還說:「那大家去換妻俱樂部啊!」
李妻挨告後,也找徵信社「反蒐證」,去年跟蹤李男、林妻,在漁人碼頭等景點拍到公然緊緊相擁的照片,且多次出入摩鐵相處,雖曾衝入抓姦,但只找到用過的的保險套、衛生紙,未抓姦在床。
雙方事後交互指控抵擋家庭、抵擋隱私、誹謗、侵權等刑民事官司,但刑事都不起訴。李男從林妻處獲得李妻和林男的偷情錄音,也提告、求償250萬元。
但李妻、林男都堅稱沒上床,林男說,是李男與林妻外遇在先,也曾向各自的配偶坦承偷吃,卻暗自聯手竊錄,他堅持錄音沒有憑證功力;李妻也辯說,她清楚丈夫在她車上裝GPS和竊聽器,才專門將計就計,和李說些「有的沒的」,「也要讓丈夫嘗嘗被背叛的痛苦,才專門這樣說」。
但法官不採信,參見李男舉證的對談錄音,認定李妻、林男有不也許往來,侵害李男的配偶權,判盡可能連帶賠償15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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