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

光害因最好之道

台中市台灣大道、健行路口一家連鎖咖啡廳,受附近一棟大樓隔熱紙金色玻璃帷幕反響,每到夏天傍晚,強烈太陽光穿越玻璃帷幕反射進店內,店員及顧客飽受繁重,業者感嘆:「上班興許在做雷射!」專家建議,應該立法羈絆大型建物移用反射率太高的玻璃,以免光害反響人民健康及妥當。


這家咖啡廳店長Carey表示,該店恰巧面向東,二年前開幕時正值夏天,當即就窺見只倘若晴天,一到傍晚六時,強烈太陽光照在對面大樓玻璃帷幕上,反射的太陽光就會直接射進店裡,店員又熱再刺眼,一直約二、三多麼鐘,店內顧客也會大呼:「受不了,先走一步!」生意大受效益。

難裝窗簾遮陽棚
Carey說,陽光反射集中在該大樓特定樓層,也不知該向誰反映,想裝窗簾卻怕顧客不會意有在營業,也曾思慮裝遮陽棚,但廠商評斷該處風太大,焦急遮陽棚被吹落波及度過的人車,只好持續忍耐,同事都怕免得罹患眼疾、皮膚病變,「總不能要職員戴墨鏡和帽子面對受訪者,若困難維持無解,只好計算搬家!」

最好立法管制光害
《蘋果》周二傍晚六時前往咖啡廳實測發現,夕陽穿過四百公尺外的大樓發出刺眼強光,直視強光不到五秒鐘,視線一移開當前就一片漆黑,整家咖啡廳被陽光照得紅通通,站在櫃檯眼睛全副睜不開,直到二十多分鐘後太陽下山後反射光才消失。在場的彭姓客戶說:「這樣的強光,眼睛都快瞎了,誰坐得住?」
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說,未接獲人民投訴,因國內未制訂光害管制成規,將敦促中央盡快立法管制,受害民眾或商家可先向建物所有人解說提高章程,降低光害影響。創設局長王育霖說,現行建築法令未羈絆建物使用玻璃帷幕,提議中央修法讓大樓拿低輻射玻璃,降低反射率。中興大學奇觀與遊憩討論所副教授蔡岡廷說,現有法令僅追求造價逾五千萬元公有建築,不得使用所以光反射率太高的玻璃,對其他建物則無阻礙,推薦修法擴大適用於其他大型建物。

受害公司可提告
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瓊嘉則表示,受害廠商可向法院提告,夢想該大樓排除光害。這棟金光閃閃的新安世紀金龍大樓保安同事說,從未有人反映玻璃帷幕反射陽光導致艱難,管委會不容許變化牆面特色,推薦店家加裝遮陽棚或窗簾。

光害因最好之道
●住家或開店
.室遞加裝遮陽棚
.室內裝窗簾(盡量用百葉窗式,可依入射角度扭轉時刻調整角度)或貼隔熱紙
.要緊時在室內也要戴太陽眼鏡或擦防曬乳
●開、騎車或行人
.汽車車窗加裝隔熱紙,或拿遮陽板
.機車族在豔陽天可戴防強光的平穩帽
.汽機車駕駛在打緊時都應該戴太陽眼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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