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26日 星期二

網路販售隱形眼鏡 強調觸法


網路銷售隱形眼鏡保險套,謹慎觸法!衛生署食藥局醫粧組科長林欣慧表達,去年11月通行可郵購售賣第1級看護器材,包含棉花棒、OK繃、好端端醫療用口罩等;至於保險套、血糖機、離開式隱形眼鏡等為風險較高的第2、3等級施診器材,大家若違法售賣 上光眼鏡,依法可處3至15萬元。

依《藥事法》條例,販賣隱形眼鏡者,務必有藥商執照,販賣相關商品也急需照顧器材許可證。以往規定哪怕是藥商也不能在網路上販售照顧器材,然而衛生署去年11月肇始,無阻郵決議賣通路銷售低風險的第1等級診療器材,並聲名「藥商得於郵決議賣通路銷售之照顧器材及最好行登記事項」。

林欣慧表達,去年11月衛生署播出可販售第1級照顧器材,總括OK繃、紗布、棉花棒、屢見不鮮照顧用口罩(外科手術口罩除外)、護具、束腹帶、機械式助行器、機械式輪椅等,而保險套、血糖機、體脂計、拋離式隱形眼鏡等風險性較高的第2、3等級治療器材,並未在通達之列。

「近期許多不肖業者,巡迴臉書部落格販售隱形眼鏡。」林欣慧留意,不管用網拍、臉書或部落格等任何形式的網路售賣,都違反藥事法條例,一旦查獲可依法處3至15萬元罰緩,忠告居民、業者勿以身試法。

衛生署又次表達,隱形眼鏡屬第2治療器材 果凍矽膠,不可途經郵購販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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