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

委託徵信社使美男計失敗


蔡姓女醫師為斬丈夫桃花,委託徵信社找帥哥勾引丈夫的小三,徵信社本分失敗但不願還錢。最高法院判徵信社應該還550萬元。
基於法院判決,蔡女的丈夫出軌和王姓女子有婚外情,她為斬斷丈夫的桃花,在民國1013月間與徵信社簽約,歷程砸新台幣700萬元委託徵信社使出「美男計」,保證能勾引王女交往,進而到國外定居,離她丈夫越遠越好。
徵信社後首聲明任務達成,不料,蔡女竟意識王女依舊回頭糾纏丈夫,這才驚覺受騙。蔡女認為,以往的契約有效,她終止委任契約後,徵信社業者建議返還700萬元。
徵信社業者郭姓男性則辯稱,確有僱用一個帥哥與王女交往並到中國大陸旅遊;他日前與蔡女簽訂契約的內容涉及欺騙第三人的感情,是存心違背善良風俗的不正行為,最好屬無效,他不須還錢。
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主持,合法婚姻最好受保障,介入他人夫妻感情越發發生婚外情,乃違反社會普遍的道德基本觀念,衡量權益保護的輕重及評論後,難認契約違反公序良俗,仍屬有效。
最高法院保留二審判決,計畫郭男確有僱請男子、臨時演員等相關費用,經扣除要緊開銷後判決郭男應該返還蔡女550萬元,全案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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