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

法部民調85%居民 反對廢除通姦罪


多改善保有通姦罪 穩固一夫一妻制
〔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、楊國文、林俊宏、謝文華/綜合宣告〕通姦罪盡可能否除罪?法務部所做民調指,八成五受訪者反對廢除通姦罪,多數居民覺得配偶不盡可能享有性自由,承接通姦罪修養穩固一夫一妻規準,保障家庭規準和善良風俗。
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說,民調指多數人反對通姦除罪化;但婦團多半主持廢除通姦罪,主持有民法可求償操辦,且通姦入罪並不能挽回另一方對婚姻的忠誠。因而法務部刑法研修小組與學者專家往日議論時,意見不等,未達共識。
法務部委託民調公司所做電訪最後,八十二.二%受訪者不贊成廢除通姦罪,贊成者十六.八%;如從廢除通姦罪的國際態勢依據,八十四.五%反對順最好動向廢除通姦罪,贊成者十四.三%。
至於婚外性行為盡量否以刑責處罰,八十五%贊成處罰通姦,十三.三%覺得無罪;至於通姦是否違反一夫一妻制或只是道德疑問,八十四.三%仍作為建議處罰,反對者僅十四.七%。
律師黃文明指出,由於我國離婚率居高不下,或許對元配權益有多一層的保障,他個人局面在配套規章不是很充足前,暫時不要除罪化。前新北地檢署檢察官、律師葉志飛說,通姦罪存在仍具有得維繫家庭的功用。
贊成者:天地動向 反對者:維繫家庭
前台北地院刑庭審判長、律師吳孟良說,廢除通姦罪是宇宙現況,通姦但是男女關在房間裡的事,隨時不影響公益,也不容易對配偶以外的人引動損害,只要法律能蟬聯民事賠償的規定就能。
現代女生基金會厲行長姚淑文說,將通姦入罪,大都不能挽回對方對婚姻的忠誠,總是很多女性在訴訟過程耗費大量精神和精神,最大獲利者時常是徵信社
勵馨基金會履行長紀惠容也指,婚姻的立約根參閱情感,當另一半情感生變或背叛,將對方入監,對女生未必有襄助,眾多女性焦急通姦除罪化後無法吸取公平正義,其實通姦若不以刑法完成,也此外民法向對方求償,反而在實際層面上對另一半較有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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